信用是維護經濟運行秩序、有效配置經濟資源的重要條件,是降低交易成本、促進貿易向深度和廣度發展的重要基礎。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進行信用綜合治理是一個重要內容。在信用綜合治理中,抓住關鍵環節,解決主要矛盾,就如同利用杠桿可以省力一樣,能夠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傮w來看,政府信用建設、金融機構信用治理、保護知識產權和完善信用市場具有乘數效應,構成了信用綜合治理的四大杠桿。
杠桿之一:政府信用建設。政府信用狀況如何,對社會整體信用具有顯著的示范作用。加強政府信用建設,特別是遏制消極腐敗現象以及違約拖欠行為,對于提升社會整體信用水平具有重大意義。因此,應加快制定規范市場主體和政府行為的法律法規,強化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針對當前存在的一些問題,可以開展政府信用專項治理,教育和引導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切實做到依法行政、廉潔從政,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信用意識,并增強政策的統一性和透明度。
杠桿之二:金融機構信用治理。金融機構是經營信用(這里的信用是指狹義的信用,即以償還和付息為條件所形成的商品或貨幣的借貸關系)的特殊企業,掌控著龐大的信用資產,其運行的穩定性關系整個國民經濟的安危,其配置資源的效率對國民經濟發展具有巨大影響。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用狀況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尚有差距,存在諸如內控機制不嚴、資源配置效率不佳、資本充足率不足等問題。提高金融機構的信用水平,應從兩個方面著力:深化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革,進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這是根本措施;規范和強化金融監管,這是重要保證。
杠桿之三: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是推動科技創新的需要,也是提高社會信用水平、維護公平競爭的需要。近年來,我國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高度出發,將保護知識產權提升為國家戰略,制定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就現實情況看,不重視和侵犯知識產權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的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首先,深刻認識保護知識產權對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意義,對新發明、新創造、新革新給予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護。其次,繼續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堅決防止、抵制侵犯知識產權的假冒偽劣產品流入市場;運用法律武器,堅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第三,引導企業提高維權意識。
杠桿之四:完善信用市場。從經濟發展趨勢來看,市場機制在信用資源配置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發達國家,信用市場不斷拓展,企業直接融資的比重越來越大,銀行的業務逐步向支付中介、短期融資供給方向發展,個人金融資產的比例和結構發生較大變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信用市場得到了很大發展,但無論是在市場規模還是在成熟度方面,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都還存在很大差距。不斷完善信用市場機制,是我國信用綜合治理的重要措施。完善信用市場機制,主要應從完善市場制度體系、優化調整市場結構、發揮信用信息的先導作用等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