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出租車是城市功能元素,在承擔便民服務、疏散客流中成為構造城市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化建設中不容忽視的問題。
然而,鄭州出租車行業在不斷壯大隊伍的同時,卻日益暴露體制之困。出現了出租車司機“冷漠面對出租車計價器上調,不為油價上漲擔憂卻為行業負擔發愁”的怪現象。
出現這種現象,到底原因何在呢?對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昂貴的“進門”費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鄭州出租車行業,從經營權出讓到購買車輛,再到車身廣告,甚至與出租車有關的法律法規都成了有關部門或一些出租車公司的斂財渠道。許多方法和手段聞所未聞,有的連出租車司機也說不清其中的收費,卻堂而皇之地成為入行的“門票”和“幫規”。
“出租車行業養肥了眾多食利階層,出租車司機的經營卻日漸困難,鄭州出租車行業到了非整不可的地步了?!庇嘘P知情人士憤憤不平地說,為啥新車“入戶”要多掏1萬元?為啥買車人必須從出租車公司購買車輛?這不是行業壟斷下的霸王條款嗎?
對于新車“入戶”要多掏1萬元的說法,記者隨機在多名出租車司機中得到了證實。據出租車司機王師傅證實:購買出租車的司機把錢交給出租車公司后,才能到公司指定的地點提車,這就是這個行業的“老規矩”。2001年,市場價格不到9萬元的羚羊型出租汽車王師傅一共花了16萬多元,刨去經營權使用費及其他費用,車價為10萬多元,僅車價就高出市場1萬多元。李師傅2003年購買的捷達型出租車,公司報價是11.38萬元,而當時車市價格僅為10.28萬元左右。張師傅2004年購買的富康出租車花了9萬元,而當時車價不到8萬元。多名司機反映:自己在向公司交錢和簽合同時公司不提加價的事更不說明理由,只在合同中用籠統的方式綜合計價,而且掏錢買車卻拿不到發票,出租車公司就是這樣在“渾水摸魚”中多收車款。
鄭州有關出租車公司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明確承認從公司購買出租車比市場貴。但他們解釋原因是―――出租車更新時需要使用舊車指標,這要收取舊車指標費,因此要比市場上的車價貴一些。
對于為什么出租車的價格比私家車貴的問題,鄭州市客運管理處主任助理劉國棟解釋說:車價問題是一個老問題,我們也與經銷商溝通過,他們的解釋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有些低報價只是經銷商的一種宣傳手段;二是對于出租車來說,盡管有時是同一品牌,但功率、底盤等不同,車架有所加固,再加上頂燈、車體噴漆等因素,成本較高;三是在銷售中,出租車與私家車是有所區分的,兩者之間不能存在競爭。
但這樣的解釋不能令人信服。
有關業內人士說:鄭州的出租車有10607輛之多,應該算是一個龐大的群體,那么“團購”的市場優勢又體現在哪里?這說到底是壟斷行業的問題,是管理機制的問題。
離奇的“電臺”費
“出租車公司總是在頻頻更換電臺中收獲暴利,簡直就是‘周扒皮’?!币延?3年出租車齡的司機黃師傅憤憤不平地說。黃師傅說,自己開“面的”的時候,掏了5000元裝了個電臺,用了3年,公司讓再交5000元換“轎的”電臺,理由是“原來那個落后了”。后來才知道,電臺成本不到1000元,那為啥要收5000元?有人說是“包含建臺費”,可為啥我們每次買電臺都要重復購買建臺費呢?既然是我們集資建的臺,為何還得每個月交50元的使用費?客管處這樣做合理嗎?如果說帶報警服務功能,那我完全可以拿著保險公司的保單去免費安裝一個110報警裝置,一個月才30元。
有司機反映,其實昂貴的車載電臺并不好用,經常出現掉線情況,所以很多司機放棄使用電臺,但每個月50元的電臺使用費照交。對此,鄭州市無線電調度中心有關負責人解釋稱,自從鄭州市的出租車安裝車載電臺后,月使用費就是50元。調度中心屬自收自支企業,各種成本都需要企業自己負擔。車載電臺的使用是長期過程,不可能安裝后就不再交納使用費。
被截留的車載廣告費
“自己的孩子不歸自己管。雖然出租車的經營權和車輛都是自己花錢購買的,可車載廣告的事兒,卻是出租車公司說了算?!倍鄶邓緳C對于如今日益火爆的車載戶外廣告收費被出租車公司壟斷頗有意見。
據了解,一則純凈水廣告,出租車司機僅可按月到固定地點領取兩桶純凈水,價值不過十多元,許多司機因為沒有時間只好放棄了領水的機會,而遭遇“當月不領過期作廢”。
記者通過了解廣告專業人士得知,類似的出租車后窗廣告一車一季度的費用在300元以上,其中客運管理處大約收取了200元,廣告公司的利潤在10%左右,約為30元,余下的70元為廣告的制作成本。出租車司機郝先生說,要想在出租車上做廣告,必須通過客運管理處,否則客運管理處就不讓貼。
“出租”提價=費用“轉嫁”?
面對鄭州出租車行業因為收費亂象造成的行業危機,7月14日下午3-4時,鄭州市客運管理處主任劉佳勇、副主任成才旺、主任助理劉國棟等就出租車司機和乘客關心的問題公開進行現場解答出租車調價方案;同時公布了經營權延長兩年的“懷柔”政策。劉國棟說,這次延長經營權,政府是無償的,如果在延長的經營權內續簽合同,與公司管理掛鉤,不涉及經營權這一塊兒。至于公司是否對延長的經營權收費,這個問題比較具有前瞻性,我們會在未來的政策中詳細說明。
對于具體調整方案,劉佳勇說,調過表的起步價由原來的3公里7元調整為2公里6元,2.01公里-12公里(不含12公里)的公里租價為1.5元,每666米跳表1元,超過12公里(含12公里)后,每444米跳表1元,當然這是針對市區里面2.0排量以下的出租車。
對于此次出租車價位調整,多數司機并沒有表現出應有的積極,“價位調高雖然能夠提高營運效益,但卻可能造成營運量的降低”。其實最讓他們牽腸掛肚的是管理層的亂收費,所以多數司機認為,這次出租車公司調價的初衷是費用的轉嫁,給他們繼續“搜刮民財”留下空間。一些了解內情的消費者也認同這種看法。
中南財經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為,中國各大城市出租車行業之所以存在嚴重弊端,根本原因在于壟斷經營。出租車管理機構截留了大部分的經營收入,用于支付各種組織費用和交易成本,普通市民卻不得不為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出租車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在獲得巨額收入之后,不但沒有制定科學的規章制度,降低出租車行業的運營成本,反而制造了各種各樣的矛盾,嚴重破壞了出租車行業的經營秩序。如果單靠漲價來解決出租車行業存在的問題,顯然是委過于市民。
出租車業亂象咋治理?
據悉,河南省政府已表示,近期將全面清理針對出租汽車的各種亂收費行為,切實保障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其實,據記者了解,早在今年4月21日,河南省糾風工作會議就明確提出,出租車行業管理要納入糾風部門的職責范圍。重點是強化對出租車經營權出讓及相關收費行為的監管。要加強對出租汽車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管,全面清理針對出租汽車的收費項目,嚴禁各種亂收費、亂罰款;嚴格規范出租汽車企業經營行為,切實保障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但效果并不理想,可見“亂收費”確屬頑疾,因為治理會因割疼利益團體的敏感神經而受到相當頑固的抵制。
有關專家認為,靠調價來解決出租車行業由于體制弊端帶來的管理混亂和積弊重重無異于“揚湯止沸”,要想解決根本問題必須“釜底抽薪”,從體制和機制上“動刀”。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